近日,部分媒体进行了“索尼将退出电视和移动领域”的不实报道。在此前的对外发布中,索尼集团将某业务单元转换为“独立经营、自负盈亏的全资子公司”称为“剥离”或“拆分”,这与出售该业务是完全不同的。目前,索尼的移动业务和电视业务已经是以独立子公司的形式进行运营,即索尼移动通信公司与索尼视觉产品公司。关于电视和移动业务的中期策略,并未谈及将出售相关业务,而是会继续探讨与该领域其它企业实现合作的可能性。
根据2月18日发布的索尼公司2015至2017财年中期策略,如下为关于电视和移动业务中期计划的正确表述,敬请参考:“电视和移动通讯业务的市场变化迅速并且竞争激烈。基于如此的市场环境,对于这类业务索尼将优先降低风险并确保利润。由于电视和移动业务市场均面临激烈的成本竞争和大宗商品化趋势,索尼将通过利用内部科技积累和元器件优势,进一步增加产品附加值。
索尼将谨慎选择产品开发类别及市场区域,控制资本投资规模,以建立一个能够保证稳定利润的业务架构。为了应对相关业务领域的快速变化,索尼会继续探讨与该领域其它企业实现合作的可能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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